出口结汇方法主要有三种:
1、收妥结汇
收妥结汇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证后,经核实后将单证交给外国付款银行进行支付。在收到付款银行发出的将款项转入议付行账户的贷记单后,该贷记单将按当前汇率兑换成人民币,并转移至外贸公司。银行不预付资金,这是收款和付款。这种方式不利于促进外贸企业扩大出口。然而,这种方法对议付行来说相对安全,因此经常使用。
2、定期结汇
定期结汇是指中资银行按照要求外资银行赔偿的时间,主动将应收账款汇入人民币,并记入外贸企业账户,无论是否收到票据,并提前确定固定的结汇期限(如银行审核批准单据后7天或14天)。
3、出口押汇
出口押汇,又称购票结汇,是指议付行根据信用证条款购买受益人(出口商)的汇票和单证,从议付之日起至预计收到汇票之日止的票面价值中扣除利息,并将余额按议付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,转入外贸公司。议付行向受益人预付资金以购买跟单汇票后,其成为汇票持有人,并可以向付款行要求付款。银行签发的出口跟单汇票的目的是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,有利于外贸企业的资金周转。然而,银行无法完全保证信用证的安全性,因此这种结汇方式使用不多。